办理护照所需共同材料及办理步骤
1. 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或邮局申请护照 。
2. 申请时提交户口本 , 身份证正本和复印件 。
3. 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若干( 照片要求见《中国公民因私出国证件照片标准》 ) 。
4. 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
5. 提交字迹端正内容完整的出国申请表,单位意见栏上由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详细的说明已印在出国申请表上)。
6. 本人为单位法人代表的,须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近期纳税证明或企业近期交税单(需同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7. 如有因私护照需上交;办理过因公出国护照的,须提交省外办出具的因公护照已收回的证明。
8. 审批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参加团队出国旅游所需另外材料
1 . 提交有出国旅游经营权的旅行社出具的盖有 " 自费旅游、不准报销 " 印章的个人全鹅旅游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及经省旅游局盖章的《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审核证明》。
2 . 本人若系中共党员须提交单位党委一级出具的出国期间保留党籍证明。
说明:
1. 申请人护照遗失申请补办时需改变原出境事由或前往国的,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2. 遗失的护照已超过有效期的,需重新申请。
3. 护照遗失自报失之日起三个月后,方予补发。
4. 护照被涂改、损坏,在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终结三个月后,可申请换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