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中国己建交的国家中,大部分都已在中国建立了大使馆或领事馆。大使馆设在首都北京,总领事馆设在经济发达的中心城市,如上海、广州、沈阳、成都等。一些未建立使、领事馆的国家,或在香港设有领事馆,或已委托其他国家的使领馆代办领事业务。
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办外国签证大致有三种途径:
(1)本人直接向外国驻华大使馆申请办理;
(2)委托中国旅行社的签证处申请办理;
(3)由外国亲友直接向该国当地移民局申请入境许可证明。
以上三种方式的采用要视情况而定。如本人情况熟悉,大使馆又受理个人申请的,可以本人直接向该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馆申请签证;有的国家在中国没有设大使馆,则应由国外亲友在当地办理入境许可证明,获得批准后,再由亲属寄给申请者,申请者即可持护照和入境许可证明,与前往国驻香港总领事馆或被授权的有关国家驻华使馆联系办理入境签证。
中国公民因公务出国人员,根据本单位的所属关系,应将有关材料送交下列机关对外申办签证,出国人员个人不得自行前往外国驻华